关于执行预防接种服务费(非免疫规划疫苗)收费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02 10:08
本文来源: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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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桂发改收费函〔2020〕1531号)精神,我院对预防接种服务费(非免疫规划疫苗)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并执行收费: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医保报销类型 |
预防接种服务费(非免疫规划疫苗)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2元/剂次 |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桂发改收费函〔2020〕1531号) | 自费(职工医保可用个人账户支付) |
备注: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除免疫规划疫苗以外的其他疫苗。
公示期为:2021年3月2日-3月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联系医院监察室,监督电话:7833055。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医院价格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7952523。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桂发改收费函〔2020〕1531号)
桂发改收费函[2020]1531号关于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pdf
价格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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